一、申報時間
常年接受申報,分批進行審批。
二、申報條件
(一)在深圳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園區等;
(二)申報單位積極開展海智工作,有專(兼)職工作人員從事深圳海智工作站的管理與服務,有辦公場所和條件保障;
(三)申報單位要制定有深圳海智工作站相關工作的規章制度及明確的工作任務,已與海外高校、科研機構、科技企業、科技社團、留學生組織等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有明確的科技創新方向或成果轉化任務;申報建站的企業,有明確的技術創新需求和技術合作項目,有自己的研發團隊,日常開展國際人才交流合作、國際科技合作服務、引入和促進國際先進技術成果轉化工作。
三、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科協海外智力為國服務行動計劃工作站申請表》;
(二)建站計劃書(包括單位簡介、建站目的及意義、建站優勢、保障條件、工作計劃、預期目標等);
(三)商事主體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六)單位主要負責人、海智工作站負責人及海智工作管理團隊的介紹材料;
(七)聯系海外人才、團體,引進海外項目等情況介紹材料;
(八)其他證明材料。
四、審批程序
(一)提交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根據申報通知的要求,登錄深圳海智工作服務平臺(http://haizhi.szstdec.org/),填報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提出建站申請,申報材料由受理單位審核。
深圳海智工作服務平臺-海智工作站申請功能操作指南詳見附件2。
2、材料審核合格后,下載系統生成的申報材料PDF文件,打印紙質版材料裝訂成冊(膠裝)蓋章,一式叁份(復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A4紙雙面打印/復印,在書脊處注明單位名稱)郵寄或送達至受理單位。
(二)受理單位組織現場考核。
(三)對符合建站條件的申報單位,經深圳市科協批準同意后,授牌“中國科協海智工作基地(深圳)海智工作站”。
五、申報受理單位
申報材料由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務中心受理
辦公地點:深圳科技大廈1019室
聯 系 人:陳老師
辦公電話:0755-83671513
通訊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1001號深圳科技大廈1019室
郵 箱:work_cht@126.com
附件:1.深圳市科協海外智力為國服務行動計劃工作站申請書(模板)
2.深圳海智服務平臺網站-海智工作站申請操作指南